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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5月起施行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发布时间:2013-3-4 17:21:00 来源:观点地产网广州 【字体:

观点地产网讯:

3月3日,青岛(楼盘)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于2005年9月29日公布的《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被废除。

据青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振东介绍,新条例对于草案中统一规定23%的公摊面积比例进行了修改,将有关公摊面积的规定作了细化、区分。其中,在该市市区范围内,征收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的,按照该住宅房屋建设项目的平均公摊面积比例计算;征收区域用于其他工程建设的,按照23%计算。此外,县级市的公摊面积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报该市人民政府备案。

对于临时过渡补助,新条例做出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在房屋征收部门延期交房时应当增付的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以及周转房的使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