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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房婶”共有六处房产 收入能负担房款

发布时间:2013-3-4 17:59:00 来源:观点地产网广州 【字体:

观点地产网讯:

3月4日消息,针对陈秀萍女士网上实名举报福建证监局已退休的原副局长田荔琴同志名下及家人房产与收入严重不符一事,中国证监会介入核查,并于3日予以回应。

根据调查情况,证监会回应表示,举报人反映的16处房产、店面、车位中,有2套房产为同一产权房屋;有一套房产为田荔琴同志丈夫陈翔在省委办公厅工作时分配的公房,已经归还;有两套房产为陈翔到港资公司工作后,由所在公司提供的资金购买。

由此,田荔琴同志及家人实际购买的房产为11套住房(含陈翔所在公司提供资金购买的2套)、1个店面和2个车位。其中在2001年及2008年后,陆续转让5套房产和1个店面。

目前,田荔琴同志及家人名下尚有6套房产和2个车位,除1套出租外,其余5套由本人及父母等亲属居住。

证监会调查指出,田荔琴同志丈夫从1998年起担任港资公司高管,根据其公司提供的证明和调查组查询的情况,在1996年12月至2008年1月田荔琴同志及其家人购买房产期间,其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