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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征20% 个税在东莞证明没效果?

发布时间:2013-3-4 6:51:17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字体:

五年前已实施,中介称楼市短暂萎缩但很快恢复,税费都转嫁给了买方

至少对东莞而言,“国五条”细则中,计征二手房转让差价20%的个税并非新政,因此暂无实质性影响。据悉,五年前,东莞已按此政策执行。但计征20%的税费前,卖房差额中扣除了中介费、装修费、银行利息等合理税费。中介称该政策曾导致二手房交易短暂萎缩,但很快恢复,楼市未受到影响,税费的上调最终都转嫁到买方身上,“就是大家买房掏的钱都多了。”

“就是大家买房掏的钱都多了”

据媒体报道,东莞2007年新政执行后不久,东莞二手房交易市场曾遭遇一轮低潮。中介称,主要是税费增加,二手房房价上涨,导致二手房交易短暂萎缩。但“从长远看,该买的还是得买,该交的税费还是得交”。因此,东莞二手房交易很快恢复,楼市未受到影响,“就是大家买房掏的钱都多了。”

而南都记者从多个二手房中介处获悉,本次“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咨询电话增多,但未见购房者抢闸入市。启富置业总经理助理林晶介绍,因为税费的上调最终都转嫁到买方身上,所以慌的都是买家。

瑞峰置业副总经理姚丽军分析称,从长远看,税费调整对楼市的影响不大,但直接增加购房者的负担。另外,此次“国五条”细则中,有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条款。据业界监测,目前东莞购房者中,投资、改善型住房需求、刚性需求三者的比重约为10%、30%、60%。如果东莞收紧二套房贷,那有改善住房需求的购房者将直接遭到打压。

应关注能否减免“合理税费”

据悉,2007年起,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已按2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