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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土地流转利弊考

发布时间:2013-3-1 23:55:00 来源:华夏时报 【字体:

本报记者 杨仕省 成都、北京(楼盘)报道

周英是成都锦江区三圣乡的一位普通农民,从1987年高中毕业后,她便开始四处打工。1996年,不甘现状的周英将目光投向还处于发展初期的三圣乡花卉业,她从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租下20亩土地后,建成精英花卉试验示范基地,进行非洲菊、百合花、月季等十多种花卉的品种改良、驯化等试验,当年投资、当年收益。如今,周英已是成都某景观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拥有了一个100亩的花卉种苗基地及现代造园景观。

在成都锦江区三圣乡,通过土地流转,一大批像周英这样的农民从土地里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要成功,关键在农村;农村面貌要根本变化,关键在土地,显然,成都市认识到了这一点。从此,成渝新经济(310358,基金吧)特区农民手中的土地可望不再只是被“政府征用”,而是可以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到城市化进程中去,或者以转包、租赁、互换等方式实现对土地承包权的自由交易。土地实现真正流动,受益最大的无疑是农民。

从农民到老板

在三圣乡,从农民摇身一变成为老板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三圣乡花香农居“曾家花苑”老板任建华告诉本报记者:“去年年收入在10万元,今年可能在15万元左右。”1996年去沿海地区打工时,任建华根本不敢想象自己会过上今天的好日子。

2003年,成都市开始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三圣乡因地制宜,开始打造“花香农居”。很快,当地居住环境变得鸟语花香不说,赚钱方式也变了。村民不仅能把土地流转出去收租金,还能开农家乐当小老板。

在三圣乡,搞农家乐的被称为“花乡农居”一族,搞梅花等种植叫“幸福梅林”、种植蔬菜的叫“江家菜地”、搞荷花种植的叫“荷塘月色”,还有种植菊花的叫“东篱菊园”,这五个主题被称为当地的“五朵金花”。

“三圣乡,是成都在打造城乡统筹发展出来的典范。”三圣乡街道办一位负责人说。

土地入股不失地

在众多城市谋求“新特区”之际,成都从2003年开始备战“统筹城乡”成都部分地区实行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在保证土地总面积不变、耕地性质不变、粮食产量不变的前提下,把土地流动起来。

直到2007年,国务院批准在成渝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那时,试验区的农民像城里人一样领工资,工资来源于他们耕作半辈子的土地。

50岁的老刘是幸福村某农业公司黄瓜园的技术工,上班期间每天有20元工资,加上他每月守夜400元。一月下来,老刘能拿到1000元。“这在没有入股前是难以想象的。”老刘说,年底他还有分红。

老刘所说的入股,是指在2005年的时候,他用家里的4亩责任田入股村里成立的公司。在自愿的前提下,村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采取实行“股权 红利 工资”的收入分配方式,给农民年终分红以保障农民收益。这样的做法,在成都市的政府文件中,被称为“土地向规模集中”。

在村里,像老刘一样的村民不计其数。

改变来自2003年。2003年10月,成都市委发出《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那时,“城乡统筹”首次被提出来。据四川(楼盘)省委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的城乡统筹可以概括为“三个集中”: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老刘所在的村里,土地流转近万亩,各种农业方面的公司七八家,各个规模都不小。

为了方便农民出租或承租土地,成都市为此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当然,盘活土地,让土地流转起来是有前提的。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在保证土地总面积不变、耕地性质不变、粮食产量不变的前提下,把土地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等分开,允许土地流转起来。

改革阻力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土地流转了,但是土地的价值并没有被发挥到淋漓尽致。从用途上讲,居民现在手里有两块地。一块承包地,一块宅基地。前者,法律规定,只能用于耕地;后者,也有使用年限。

“目前,土地所有制是城乡统筹发展的瓶颈。”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肖百治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

目前,农村最大的资源就是土地,但是,这些土地上的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也没有处置权,农民只能种粮食。

在城乡统筹上面,成渝与上海(楼盘)浦东和天津(楼盘)滨海新区不同,“钱”与“政策”不再直接惠及成渝试验区。国家此前明确鼓励试验区在一些重点领域大胆创新,先行先试。

与成都一样,近邻重庆(楼盘)也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公司。

而今,阻碍城乡均衡发展的“二元结构”桎梏,正在被逐步打破,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民改变了“身份”融入了城镇。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但对地方官员来说,改革的后果是“土地财政收入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