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房产 >> 滚动新闻 >> 浏览文章

非小区业主购车位提供公证书不属新规

发布时间:2013-3-1 8:00:23 来源:信息时报 【字体:

近期广州楼市对调控政策神经敏感,传言四起。昨日网上又有地产中介爆料“调控有新招”,抑制车位投资。爆料称,海珠区购买1个小区车位,必须在该小区对应1套房产,购车位时要带房产证原件。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回应,广州市暂未出台车位租售管理新规。近期房地产登记部门对购买人为非小区业主或虽为小区业主但不符合“一户一车位”的二手车位转让登记,要求申请人提供该交易已在小区公示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公证书,属完善登记操作,不属新规。

传出台新规抑制车位投资

昨日,广州某按揭公司员工在微博上爆料称,“接海珠市国土房管局通知:即日起,凡购买二手车位,购房者必须为该车位所属小区物业之业主,一套物业只能对应购买一个车位(如:同一业主在本小区拥有N套住房,则相应可购买N个车位)。温馨提示:购买车位时须带同房产证原件,另,车位业权人必须与房产证业权人同一人。”

业界人士认为,此举意在抑制车位投资。在小区内要有房才能买车位,投资者无法购进车位;投资者购进车位后要转手也只能卖给小区业主,加大投资风险。

据了解,目前,广州车位市场仍存在较多买卖交易。中原地产相关人士透露,以海珠为例,1月份便有一位客户一次性放出一批车位,并很快售出。

非业主购车位要公证书不属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