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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2012年公司债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2年度

发布时间:2013-5-21 来源:证券时报 function ContentSize(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Content').style.fontSize=size+'px';}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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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2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13年5月

重要声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重要声明........................................................ 2目 录.......................................................... 3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4

一、本期公司债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4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4第二章 发行人 2012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7

二、2012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 8

三、2012 年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 8

四、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9第三章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9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9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9第四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10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0

第六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0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0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0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本期公司债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2]1604 号文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格林美”、“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 8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

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为“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公司债券简称为:12 格林债;上市代码为:112142。

3、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80,000 万元。

4、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 100.00 元。

5、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6、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为 8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为 6.65%。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前 5 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第 5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5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3 年执行新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3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第 5年期利息和本金在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一起支付。

9、起息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2 年 12 月 21 日。

10、利息登记日

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要求确定。

11、付息日

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2013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2 月 2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7 年的 12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下同)

12、到期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

13、兑付登记日

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要求确定。

14、兑付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

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次债券第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8、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9、担保条款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发行时评级情况: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信评委函字[2012][011]号《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价展望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最新评级情况: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3)》,中诚信证评维持本期债券债项等级为 AA,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21、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招商证券。

第二章 发行人 2012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中文名称: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Green Eco-manufacture Hi-tech Co.,Ltd.

2、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简称及代码:格林美(002340)

4、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5、成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28 日

6、注册资本:57,958.218 万元

7、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栋 20 层 2008 房

8、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栋 20 层 2008 房

9、邮政编码:518101

10、电话:0755-33386666

11、传真:0755-33895777

12、互联网网址:www.gemhi-tech.com

13、经营范围: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二、2012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12 年公司的钴镍铜等金属、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各项业务逐步提升,实现业绩稳步增长,其中:钴镍粉体销售 2,994.48 吨,同比增长 39.53%;电积铜销售 5,835.01 吨,同比增长 49.69%。

201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1,842.1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 54.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463.56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 11.69%。

三、2012 年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同比增长

资产总计 635,033.69 392,824.71 61.66%

其中:流动资产 305,658.31 182,639.74 67.36%

非流动资产 329,375.38 210,184.97 56.71%

负债合计 386,061.61 173,090.27 123.04%

其中:流动负债 236,669.54 112,829.12 109.76%

非流动负债 149,392.07 60,261.15 147.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8,972.08 219,734.44 13.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22,383.00 216,295.61 2.8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 2011 年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141,842.10 91,861.44 54.41%

利润总额 16,009.28 13,321.33 20.18%

净利润 14,426.67 12,017.43 20.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463.56 12,054.04 11.6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 2011 年 同比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63.19 11,740.10 -313.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93.89 -102,738.75 8.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802.59 176,693.62 -14.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052.61 85,677.72 -82.4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142.41 102,089.80 14.74%

四、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我国十二五规划,把以城市矿山资源为主体的资源循环产业作为国家战略产业发展。2012 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我国资源循环产业面临着极佳的发展机遇。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随着公司市场份额的扩大和“城市矿山”回收体系的建立,具有较强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第三章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会证监许可[2012]1204 号文批准,于 2012 年 12 月 21日至 2012 年 12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8 亿元的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出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国浩验字[2012]829A297 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2 年 12 月 19 日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 19,786 万元银行贷款,其余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偿还到期 19,786 万元银行贷款,其余募集资金已补充为营运资金。

第四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2 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12 年度,本期债券不存在需偿付本息的情况。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3)》,中诚信证评维持本期债券债项等级为 AA,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在每年进行跟踪评级。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2 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的相关事务专人未发生变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2 年度)》之签署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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