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关于实施“美丰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五次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3-20
转债代码:125731 转债简称:美丰转债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美丰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五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美丰转债”(代码 125731)赎回价格:103 元/张(含当期
利息,利率为 1.2%,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投资者持有“美丰转债”
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 102.79 元/张;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持有“美丰转债”代
扣税后赎回价格为 102.90 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美丰转债”赎回日:2013 年 4 月 15 日
3.“美丰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13 年 4 月 22 日
4.“美丰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13 年 4 月 15 日
根据安排,截至 2013 年 4 月 12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美丰转
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美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美丰转债”于 2010 年 6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0 年 12 月 2 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3 年 2 月 4 日
至 2013 年 3 月 12 日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
(7.06 元/股)的 130%(9.18 元/股),已触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美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议
案》,公司决定行使“美丰转债”提前赎回权。
2.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
定:“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如果公司股价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公司有权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
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任一计息年度本公
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
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二、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
103 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 1.2%,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
投资者持有“美丰转债”代扣税(税率 20%)后赎回价格为 102.79
元/张;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RQFII)(税率 10%)持有“美丰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
格为 102.90 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 赎回对象
2013 年 4 月 12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美丰转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13 年
3 月 19 日前)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
告 3 次,通告“美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3 年 4 月 15 日为“美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
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3 年 4 月 12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美
丰转债”。自 2013 年 4 月 15 日起,“美丰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美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
(3)2013 年 4 月 18 日为“美丰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
2013 年 4 月 22 日为赎回款到达“美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
时“美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美丰转债”
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1)本次赎回的公告安排
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13 年 3 月
19 日前)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公告 3 次,
并在 4 月 12 日前的 5 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再
次刊登赎回公告至少 3 次,通告“美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
事项。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2)赎回相关事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美丰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梁国君、陆爽、罗雪艳
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 55 号
三、 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美丰转债” 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美丰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美丰转债”自赎回日(即 2013 年 4 月 15 日)起停止交易
和转股。
3.“美丰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
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
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
处理。
3
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
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当
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所转股份于转股确认成功的下一交易日
到投资者账上。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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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四川 关于 实施 赎回 回事 事宜 第五 第五次 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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