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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个股面临退市风险

2012-5-11 10:40:00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继深交所前不久发布了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后,上交所于4月28日也公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的退市制度相比,上交所此次调整和增加了多项退市条件,包括净资产连续为负、营业收入连续低于1000万元、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连续3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等。

  截至目前,沪深两市退市公司共计70余家,其中绩差公司因连续亏损而退市的49家,其余公司的退市则因为被吸收合并,真正因绩差原因而退市的上市公司总数不足全部上市企业的3%。退市难严重扰乱了投资者的理性投资心态,使股市多年来未能摆脱共涨共跌特征及浓厚的投机气氛。

  对比新旧版沪市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可发现,在上交所旧版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中,只有14项退市参考指标,而在上交所昨日披露的沪市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中,这一数字增加到22项,其中新增了有关业绩指标、市场指标、合规指标以及主体资格存续指标等四类。

  业绩指标方面,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数的,上交所将对该股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均为负数的,该股股票应终止上市。

  营业收入指标方面,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上交所将对该股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该股股票应暂停上市;最近四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该股股票应终止上市。

  上交所还规定,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将对该股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两年均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该股股票应暂停上市。

  根据《方案》调整后的退市标准,这里选取4条相对有影响力的退市标准提示可能面临退市风险的个股组合(详见下表):连续三年亏损、净资产连续为负、营业收入连续三年低于1000万元以及年度财务报告连续两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由于创业板退市制度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上交所公布的退市制度方案为征求意见稿,正式方案或在年底生效,对上述面临退市风险的个股还是需要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