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公布新国五条细则
发布时间:2013-3-26 9:19:00 来源:阿思达克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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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昨日(25日)公布「国五条」地方细则,要求要求广州及深圳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保障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於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对於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措施,严格执行出国办发(2013)17号文件,关於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将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q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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