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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长及家人拥有5套房产

发布时间:2013-6-5 6:56:19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字体:

中山市地税局通报称与网帖大致相符,其买别墅时曾向亲戚借款200万

昨天下午,中山市地税局通报了该局下属的南朗税务分局局长张锦华及其家人被曝名下拥有多套房产的初步核查情况。中山市地税局称,经初步核查,张锦华及家人目前拥有1栋别墅、2处洋房及2栋自建房,与网曝房产信息大致相符。该局还说,张锦华购买凯茵又一城的别墅时,曾向亲属借款200万元支付首付款。

买别墅时曾向亲戚借了200万

中山市地税局说,网帖反映“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南朗税务分局局长张锦华及其家人名下拥有多套房产”后,该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网贴所反映情况进行核查。经过初步核查,目前已经初步掌握相关情况。

对于网友公布的登记在张锦华及其妻子名下的,位于凯茵新城A 15区名苑南街20号的一栋价值超过400万元的独栋别墅,中山市地税局称,经查,张锦华已将该房产转让给他人,并已办结过户手续。

关于网帖所称的张锦华拥有位于凯茵又一城雅景花园的一栋价值超过400万元别墅,中山市地税局表示,经查,2012年12月30日,张锦华购入该联排别墅,面积238平方米,登记在其儿子张某俊名下,购入价375.93万元,首付236.4万元,余款为银行按揭。中山市地税局还提到,在236.4万元首付款中,张锦华向亲属拆借了200万元。

两座自建豪宅是父亲遗留

对于网友提到的中山市民众镇浪网社区浪网大道及浪网村涌边北二街两座自建豪宅,中山市地税局表示,这两间自建房为张锦华的父亲(已故)于上世纪90年代在民众镇浪网社区农村所建祖业,现在分别由张锦华及张锦华的弟弟继承。

中山市地税局还提到,关于盛景尚峰花园5座的房产问题,经过调查,该房产登记在张锦华的儿子张某俊名下,面积为196平方米,购入价为167.39万元,首付107.39万元,余款为银行按揭,至今未装修。

关于网帖所提到的东区龙井街34号洋房的问题,中山市地税局称该房产不属于张锦华及其家属。该局说,经张锦华反映并经核查,张锦华现居住石岐区东逸豪苑5栋X房,该房产购于2001年,面积131.13平方米,购入价34.98万元,首付款25 .4万元,余款为银行按揭。据称,该房产登记在张锦华的妻子名下。

中山市地税局称,该局一直以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监督干部。对所反映的问题,如发现有违法违纪的情况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昨天下午,南都记者联系到中山市纪委宣教室有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时,他没有对此事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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