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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毁了,月供还要继续?

发布时间:2013-4-26 6:58:04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字体:

银行、律师均对此表示肯定,也有银行要求强制购买房屋保险

雅安地震后,有不少房屋倒塌的新闻出现,“房子没了,按揭的月供还要不要继续还?”不少购房者提出这样的疑问,然而律师和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都表示:即使房屋是受到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倒塌或者成为危房,都一定要还款。

抵押的房屋受损,购房者不能停止月供

灾难已至,但是因此而导致的房屋倒塌和危房,都要由购房者来承担责任。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倩明表示在没有保险赔付的情况下,购房者要按照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照常还款。来自中国工商银行南山分行一位个贷部经理也表示,火灾、地震等情况下,即使作为抵押物的房屋受损,但是也不能停止月供。

如果已经开始了按揭贷款,但是房屋还没有交付,则责任由开发商承担。贺倩明表示,这种情况,购房者可向开发商要求返还购房款。

遭遇地震,房屋受损,应尽快向银行报备

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介绍,遇到了地震、火灾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房屋受损,购房者悲痛之余,也应迅速向银行报备,否则不按时还款则可能纳入不良贷款记录。贺倩明表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中通常对此会有程序性的约定,购房者应采取一些保护保全证据,及时通报银行,或可暂停还贷业务,与银行进行协商。

不过大型灾难后国家或许会出台相应规定,例如2008年汶川地震后,央行和银监会在地震后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过雅安地震目前尚未出台类似措施。

有银行要求给按揭的房屋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