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时评20%个税案与中国式“官司”
各地细则渐次出台时日不久,评论有之,意见有之,调侃有之,各种声音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再次充斥耳中。
其中,20%的个税无疑是争论焦点。然而一波尚未平,由此引发的北京(楼盘)首例新“国五条”20%个税纠纷案已于4月16日开庭审理。
案件其实并不复杂,买卖双方于2007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但因为涉案房屋是经济适用房,需要房本满五年。五年期满后,房屋还没过户就遇到了“新国五条”出台。面对可能被征收的20%所得税,买卖两家谁都不愿意承担,闹上了法庭。
这样一个案件,如果换做其他时间,其他背景之下,那也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然而作为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的首例,不免成为典型环境下的典型案例,并且承载着典型意义。
我们不免思考,20%个税究竟应该由谁来买单?关于这个问题,在新政刚出台时就早有争论。彼时各类“逃税攻略”亦在网络盛传:假离婚、阴阳合同、债务纠纷以房抵债等方式,不胜枚举。
其实政府文件已经明确规定,这20%个税由卖方承担。甚至,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两会时就严厉地指出:“将交易所得税转嫁给购房者的行为严重违规”。其称,国家将出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措施,“所得者赋税,就像工资所得税,谁拿到了经营性收入谁去负这个所得税,从政策上是这么规定的”。
不过,政策和市场之间,有时候却总是隔着一层纱。当一纸公文放到市场中去运作,实际情况就绝非那么简单,像上述案件的出现就成为二手交易市场的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之一的缩影。
而上述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判决结果,也可为后来类似案件带来指导性的作用。理论上,尽管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与固定性的本质特征,但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通过种种形式实行赋税转嫁也是中国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惯用伎俩,当然,这也不是齐部长一句“不得转让”就可以决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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