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监局发布新版执业通告 严查地产代理弄虚作假
为配合即将实施的一手楼销售条例,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今日发布新版执业通告。通告称,提醒地产代理在促销新盘时,只可以实用面积报价,物业资料及价单须为发展商提供的最新版本;而未正式开售的新盘,地产代理不能为准买家预留单位。
通告详细列明,如果地产代理并非楼盘的独家代理,必须在宣传数据列明尚有其它经纪行参与分销及相关资料;地产代理若要向准买家提供新盘的成交数据,必须使用开发商提供的成交纪录册;如果代开发商发放广告或宣传品,地产代理要获发展商书面同意及核实资料;代理亦应建议准买家查阅大厦公契及政府租契。
香港地监局强调,地产代理若违反上述执业指引,将面临纪律处分,最严重的情况是会被吊销牌照。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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