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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小区公共地被转卖 恒信花园业主告开发商

发布时间:2013-4-12 10:02:02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字体:

恒信花园B区的全体业主质疑发展商隐瞒事实,把小区内的公共地带转卖出去,集体把中山市城南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及买家中山市金汇置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昨日,该案件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在庭上,由于原告恒信花园B区业主更改了诉讼要求,被告以诉讼状有重大变更为由要求延后审理,同时其提交了一项新证据用以证明争议土地使用权属于中山市城南房地产有限公司,案件二次开庭时间定为5月17日。

业主诉称小区道路被卖毫不知情

据原告起诉书称,恒信花园B区总用地面积55414.7平方米,而争议土地则位于小区内,面积为2445平方米。2012年3月份之前,这块地是小区道路及绿化带,同时也是消防通道。但去年4月,业主们发现该区域的树木及路面被破坏并被围栏围闭起来,业主们经过多方投诉才得知发展商中山市城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将该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卖给中山市金汇置业有限公司用以兴建建筑物。

据业主诉讼代表人介绍,中山市城南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在2007年6月1日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从恒信花园B区的总土地证分离出来,并向业主隐瞒真实情况将使用权办理在其名下,2010年11月3日中山市城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将该土地卖给中山市金汇置业有限公司。两年多,业主均未发觉小区的土地被转卖,直到中山市金汇置业有限公司进入小区动工才察觉土地的使用状况已变更。

在业主诉讼代表人提供的《中山市土地房产产权档案馆档案资料证明表》中,记者看到,档案编号为G21.67-494,土地使用面积为55414.7平方米的土地,已被分割为下手档号为G21.80-779以及G21.80-778两块土地。而业主与发展商之间争议的这块土地,记者看到其档号为G21.80-779,上手档号为G21.67-494。

“这表示争议的这块土地原属于B区,是从B区那55414.7平方米里分割出去的,换句话说,原本这块土地就归全体业主所有,现在在大家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了。”业主诉讼代表人表示。

因诉讼要求变更 案件下月再开庭

昨日在该案件第一次开庭庭上,原告的代表律师殷玲陈述时认为,被告一中山市城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销售完所有楼房后,小区总土地的使用权依法应归属于全体业主,但被告一却在未经业主的同意下,擅自将土地权属证办理在其名下,并将土地转卖给被告二中山市金汇置业有限公司,这样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而被告二明知该部分土地属于恒信花园B区全体业主用于小区道路及绿化带,但仍购买的行为构成了共同侵犯,因此原告要求撤销被告一、被告二的买卖行为,争议土地返还原告。并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连带赔偿原告因维权所造成的损失15万元,以及该案诉讼费用。

由于原告的诉讼要求过于复杂,在庭长的建议下,原告将诉讼要求改为返还土地,恢复原貌,并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赔偿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