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 无房一方就无家可归了吗
田女士咨询:
我于2009年1月1日与丈夫结婚,婚前丈夫即拥有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婚后,我们两人也一直在该房居住。现在,我们两人因感情破裂均同意离婚。可由于我经济收入偏低,无力另行租住房屋,遂要求继续居住在丈夫家,但却被丈夫断然拒绝,理由是房屋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我无权分割和居住。请问:我丈夫的说法正确吗?如果离婚,我真的就无家可归了吗?
律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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