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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按类型推出物业小区试点 规范物业服务

发布时间:2013-4-10 14:18:00 来源:北方网 【字体:

记者获悉,天津市委、市政府2013年20项民心工程中明确提出今年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依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要求,按照商品住宅物业小区、居住功能提升改造后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等不同类型社区试点确定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

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每个区县(包括功能区)选定2至3个小区。试点小区要求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多层或高层普通住宅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健全,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物业企业有一定规模,信誉度较高,具备承担试点相关工作的能力;小区管理秩序良好,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完好;社区和谐稳定。

居住功能提升改造后住宅小区,市内六区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分别选定2至3个小区。试点小区要求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居委会、旧楼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健全,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由社会化服务公司实施管理;小区管理秩序良好,环境整洁,服务比较规范;社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