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涉国五条合同案单身女购二套房被卡半路上
北京的李女士在今年1月底购买了第二套住房,却因卖房人拒绝办理过户及网签手续,导致“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她失去了买房资格。为此,李女士将卖房人张先生父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房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28万元首付款,并双倍返还4万元定金。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李女士是单身人士。她向法院起诉称,今年1月27日,她和张先生父子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她以440余万元的价款,购买张先生父子共有的位于丰台区三路居的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近130平方米。合同签订后,她当即支付了2万元购房定金和28万元首付款。双方约定张先生父子于今年3月30日前为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由她再支付150万元,其余房款于今年年底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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