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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楼市调控升级 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提至70%

发布时间:2013-4-8 11:02:00 来源:扬子晚报南京 【字体:

为落实北京“国五条”调控细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明确从2013年4月8日起根据职工住房和收入情况对贷款实行差别化政策,以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北京楼市调控步步升级

3月30日 “京十九条”发布

北京市政府出台地方细则,最具杀伤力的条款是:成年单身人士禁购第二套住房;3月31日起,个人转让住房严格按所得20%征收个税。

4月1日 20%个税细则落地

北京市地税部门出台20%个税征收细则和相关政策解读,明确了五种住房的原值,并再次重申满五年唯一住房可免税。

4月7日 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

北京规定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无房但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的,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买首套90平米以下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可上浮

就职工住房情况,《通知》要求,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根据个人信用等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不超过30%;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且不超过80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不受月收入限制。

无房有贷申请者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就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通知》指出,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于“无房有贷”者,且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1.1倍的政策。

月薪超1万4,每月还款不得低于7千

为避免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使更多中低收入者获得贷款支持,《通知》就职工收入情况明确,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使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