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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月8日起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

发布时间:2013-4-8 12:17:00 来源:观点地产网广州 【字体:

观点地产网讯:

4月7日,北京(楼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4月8日起根据职工住房和收入情况对贷款实行差别化政策,以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通知》要求,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根据个人信用等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不超过30%;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且不超过80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不受月收入限制。

同时就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通知》指出,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使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住房消费。

另于4月7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亦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比但没有涉及贷款利率的调整。

《通知》还明确,新老政策的划分界限以网签时间为准,自4月8日起,网签的购房人申请商贷按上述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