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存量房转移登记 办文调整期限为30天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官网获悉,由于近期房地产权登记中心转移、抵押和变更登记业务量骤增,从3月27日起,存量房转移登记办文时限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30个自然日办结(光明、坪山辖区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除外),待业务平稳后,恢复提速措施。
据了解,3月27日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窗口实行转移、抵押和变更登记业务现场预约服务措施,业主需凭《预约服务卡》,备齐相关资料到窗口领取受理号,办理转移、抵押和变更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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