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无房证明由百元降至20元
1日,记者从济南市房管部门了解到,根据省物价局有关通知要求,即日起,个人购买住房开具无房证明,每件收费由100元降至20元。
日前,省物价局下发通知(鲁价费发【2013】28号),规范房屋档案利用收费问题。根据该通知要求,查询房屋产权产籍档案,个人每档次收费10元,单位每档次30元。需要出具产权产籍档案证明的,个人每档次收取材料费20元,单位每档次50元,均包含查询费。同时,执行国家限购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需要出具无房证明(含证明缴纳契税、办理银行贷款)的,每档次收费20元。出具办理户籍迁移的产权备案证明,每份收费10元。需要复制档案的,需要收取工本费,文字档案A4纸每张0.50元,图片、图纸资料每张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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