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解释国五条细则不能过多解读信贷税收政策
“在新一轮房地产调控中,地方政府能做的就是进一步落实限购政策,加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并严格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至于住房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地方政府并不能过多解读,而只能按主管部门的政策执行。”3月31日,济南市赶在国务院规定的“大限”的最后一天,向社会公布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之后,类似的解释已让负责媒体联系的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关学军口干舌燥。
房价控制目标与期望值之间的落差,让省城公众对调控政策并没有感到多大的惊喜。尤其是政策中只是一般地强调了“进一步落实限购、住房信贷政策及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相关规定”,而对于购房者最为关注的“征收个税按照差额20%征收”、“二套房首付和利率”这两个关注最高、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最大的问题,并没有提供一个可操作性强的明确答案,公众和市场的反应应在政策制定者的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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