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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税局长二手房20%个税细则暂无出台时间表

发布时间:2013-4-2 6:46:41 来源:新快报广州 【字体:

今后,广州纳税信用记录好的中小企业,将在无抵押物的情况下更便捷地拿到贷款。昨日,“税收服务转型升级”政策辅导会暨全国第22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上,广州“税融通”服务项目正式启动,银行可以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人情况进行融资审批。广州市地税局局长还透露,税务部门准备对二手房转让所得征20%个税的具体操作细则作讨论研究,但出台时间未定。

据了解,“税融通”这种税银合作、“以信养信”的金融服务方式在全国属较新尝试。由于国、地税局每两年按照规定对市内管辖企业进行四级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在此基础上,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银行机构推出广州“税融通”服务。

据介绍,具体的操作方式是银行机构设定产品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需要向银行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银行机构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平台获取申请企业近两年的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结合企业纳税情况作为融资的审批基础。

对于备受关注的出售自有住房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的问题,广州市地税局局长揭晔在会上表示,广州地税部门准备对具体的操作细则进行讨论研究,但具体出台时间未定,待相关内容明确后会向社会公布。

揭晔称,广州地税与房管局有共享系统,若经核定,能如实核实房屋原值的,一律按转让所得20%征收个税,若核实不了则按核定征收方式计征(即成交价格的1%)。此外,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唯一住房的免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