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控制目标大限已到 多地国五条细则同时出台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等地纷纷在3月底的最后关头公布了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京、津、沪、穗、深等一线城市还出台了包括二手房交易征收20%所得税在内的细则。但截至昨天(31日),大部分城市仍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在已公布的新建商品房价格目标中,大多定为“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幅度”。有人评价,这无异于“涨价目标”。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认为,这样的目标意义不大。
马光远:GDP的增长或者人均收入的增长涨幅已经相当高了,现在全国的城市里,哪一个统计上的房价涨幅超过GDP增长了?很难见到。
细则方面,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深圳呼应了“国五条”有关20%个税的规定,北京相对动作最大,还规定了本市户籍单身人士限购一套住房。反观济南、合肥,都没有对20%个税和限购、信贷政策作出任何具体规定。
北京二环外某中介经理告诉记者,20%个税怎么收仍然有待厘清。
中介:比如说已购公房,五万多买的,你也让我征税?现在还没有细则。
记者:二手房要是再想买的话就得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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