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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细则落地大限将至 个税规定仍需国家敲定

发布时间:2013-3-28 18:46:00 来源:中国广播网北京 【字体: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个月来,有关楼市调控国五条细则何时落地的猜测一直就没有停过。如今,人们普遍预期的三月底“大限”将至,却只有广东发布了目前全国唯一一个地方性通知,却因为条款过于宽泛遭遇质疑。

多方消息显示,包括北京、上海、湖南、江苏等地都在研究后续出台细则,尽量在“大限”之前颁布。但是,人们也怀疑,未来各地的细则会否以广东细则为样板,使得从严征收20%交易税等条款化为无形。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两会期间曾表示,预计三月底地方细则将出台。有媒体报道,3月31日可能是一线城市出台调控细则的大限,而中西部省份及省会城市可能陆续会在4月上中旬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相关政策。在调控力度方面,一线城市会在限购、税收和信贷政策上趋严,调控政策不会出现“一刀切”的情况。

但也有人猜测,不排除先出房价控制目标,后出细则的可能性。财经评论员马光远:

马光远:国五条的明确,地方要在3月底以前要出房价控制目标,就是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等要出房价控制目标,没有说要出细则,所以广东出了这个细则以后,反而成了一个靶子。

三天前出台的“广东版国五条”通知中,强调广州、深圳要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但是并没有对20%个税如何征收作出解释,还给它附加了一个条件: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这样的条款让舆论颇为不满,认为会化20%个税条款于无形。

不过,也有评论指出,省级通知只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还需等到国家解释和市级细则的出台才靠谱。马光远也表示,有关个税的相关规定应先由国家层面敲定怎么收。

马光远:比如说个人只有一套房怎么办?以前是只有一套房是免税的,那么第二套房,第三套房,不能核对原值的怎么办?这一系列的东西应该由国家税务总局来规定,广东有点越俎代庖。能够核定原值的应该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征20%,没有附加条件,广东有一个附加条件“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明显地是把国五条的政策精神一分为二了。什么叫房价过快上涨?可能在全省范围内都不会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