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红会医院高楼项目破例获批 所在地限高30米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虽地处海珠区同福路历史城区拟限建30米地段,但鉴于该医院面积太小,且周边已有高楼等多重原因,最近召开的广州市规委会会议还是全票通过了其建设60米高住院综合楼的规划。
有感于广州市红会医院面积太“袖珍”,主持该次规委会的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还拍板,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李福林故居也移交红会医院。
位限高30米历史保护区
本次修改范围包括广州市红十字会现状建成区地块、东北角邻近的现状停车场地块与临同福路商住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1728平方米,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为29308平方米。
此次涉及修改的有三个小地块,地块1为广州红十字会医院建成区,现状为广州红十字会医院建成区,现状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现状容积率2.57,内有门诊楼、住院楼、办公楼等医疗建筑和卫生系统住宅、宿舍等;地块2,位于红十字会现状建成区东北角,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现状为停车场;地块3,位于地块2东北侧,现状为商住楼,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据了解,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位于历史城区范围之内,根据在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高度控制宜30米以下。根据2012年底验收结题的《同福中路骑楼保护规划》“分段控制图则”的要求,该项目建设范围均位于保护范围以外(现状门诊楼除外)。
递交规划审议的申请修改内容提出,调整两幅原为居住用地的小地块用地性质,将其改为医疗卫生用地。最为关键的是,关于限高做出了48米和30米两套方案,但出于医院发展考虑,规划局推荐48米限高方案。
李福林公馆纳入医院
考虑到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局建议将地块4(牛奶厂街地块)、地块5(原海珠区政府用地)规划用地性质远期控制为医疗卫生用地,以保证绿地率达到40%。目前不涉及征地和拆迁问题。
陈建华称,对红会医院的长远发建设来说,有必要对牛奶厂街地块进行控制为医疗卫生用地,但要解决好居民的住房问题,保证市民权益,保证他们生活有改善。他还拍板,将医院相邻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李福林公馆纳入医院范畴,为医院增加一个小公园作为活动场所,在满足保护要求的情况下公馆可考虑用作医院办公用房。
■讨论焦点
历史城区建60米高楼是否合适?
为守住历史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不超30米的底线,在此前的几次规委会上,广州就提出宁愿花5个亿补偿,也要将中山四路农讲所附近一栋18年前获批的高层建筑项目压低20米。更早之前,广州还提出,为保护文物,要花7亿元收回大元帅府周边的一块地。广州红会医院扩建能否突破高楼限制成为了专家们讨论的焦点。
会上有委员提出,规委会应尽量考虑给红会医院综合楼楼高,最好能给60米,理由是红会医院用地很紧张,综合楼放宽60米还没办法达到卫生部要求;财政资金1个多亿元去回收地块,效率要用得高些。另外,现在红会医院周边已有最高有120米商业楼,医院本身临街门诊楼高度也已经是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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