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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状告施工公司及网站 团购装修购来糟心事

发布时间:2013-3-27 16:35:00 来源:新民晚报上海 【字体:

从网站上团购的本市一家居装饰公司的装修服务,因质量问题引发争议,消费者肖先生起诉到法院时,才发现这家家居装饰公司根本未曾注册成立,不能成为被告。于是他将实际开设该公司的建筑材料公司及组织装修团购的网站起诉至杨浦区法院要求赔修复损失5万元、逾期违约金8万元。日前杨浦区法院判决建筑材料公司赔偿肖先生3.5万元,网站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上网团购

2011年9月,肖先生通过上海某网站的团购平台,选中上海某家居装饰公司的装修服务项目。肖先生、网站和装饰公司签订《装修支付宝三方协议》,约定网站作为肖先生、装饰公司方合同的监督人,对装修全过程进行网络监督和施工质量监督,肖先生委托网站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肖先生向装饰公司支付相关比例工程款,在工程验收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由肖先生确认,网站将肖先生预先支付给装饰公司的工程监督款支付给乙方,如验收出现质量问题,肖先生可责令装饰公司进行整改,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网站方面有权冻结款项并进行网络曝光。肖先生与装饰公司双方合同总价为2.2万元,肖先生在工程开工3天前、水电验收合格后、泥木验收合格后、油漆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合格30天后(无维修)各支付装饰公司4400元。

质量纠纷

装修过程中,肖先生和装饰公司为质量问题产生争议。肖先生认为,装修中存在墙砖大部分空鼓、卫生间地面高低不平的状况,而网站虽派员到场,却在装修质量存在明显问题的情况下出具了验收合格的说明。继而他还发现,上海某家居装饰公司根本没有办理注册登记,是一家不存在的公司,实际开办单位是上海某建筑材料公司。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肖先生将建筑材料公司和网站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3万余元。

审理中,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肖先生房屋装修质量及装修工程修复费用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房屋确实存在墙砖面、地面空鼓,部分电线未采用护套管,吊顶开裂、瓷砖损坏、橱门窗门无法顺利打开且存在大小差异、地面平整度不够等问题,并提出建议解决方案。根据该方案,需要修复费用3.5万元。

厘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