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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遭人起诉 购房者跟着“连坐”

发布时间:2013-3-26 14:38:00 来源:齐鲁晚报济南 【字体:

25日,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前年在寒亭区汇景名城小区交全款买了房子,但由于开发商欠了别人资金遭到起诉,法院把部分楼盘查封了,其中便包括她所购买的新房。 

2011年10月,李女士得知寒亭区的汇景名城小区的几个楼盘正在搞团购活动,便和丈夫连夜排队在沿街小高层上买了一套住房,开发商要求购房者认购后需要在一个月内交齐全款。“一共是43万多。”李女士先交了5万元定金,随后又分别于10月24号和11月7号分两次将房款交齐。一切就绪,就等签订购房合同了,可她几次催促,都被拒绝。考虑到当时临近年底,李女士便打算过了春节后再说。“没想到过了年还是不行。”李女士说,售楼处工作人员总以各种借口拖着不肯签合同。 

李女士意识到其中可能有什么问题,便去寒亭房管局查询。一查才知道,自己买的那套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了。原来,小区开发商欠了别人的资金无力偿还,被对方起诉后,法院便查封了几套房子作为抵押。虽然李女士已经交了房款,但由于还没签房屋出售合同没法备案,所以这套房产还在开发商名下,成了抵债的“牺牲品”。得知这一事实,李女士几次找到开发商,要求退还房款,但都遭到了拒绝。“寒亭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说,我那套房子是被好几个法院查封的,想申请解封很麻烦。”之后,李女士打听得知,只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子实际的持有人是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她认为错不在自己,开发商应该主动给她搜集证据申请解封,但直到现在,开发商也没有给她什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