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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身份证没办过户手续 房子差点“飞”了

发布时间:2013-3-26 9:40:00 来源:华龙网重庆 【字体:

因买房者身份证丢失,不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房主又将房屋卖给他人,造成一房二卖,最终引发两场官司。幸运的是,在法官的调解下,这场纠纷得到和解。昨日,长寿区法院透露,经该院调解,官司的原、被告达成和解。

装修好了 发现房子被卖了

2009年2月,黄丽与窦涛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双方约定,黄丽出钱购买由窦涛在长寿区石堰镇修建的集资房一套。2011年3月,集资房建成,窦涛要求黄丽提供身份证办理过户手续,可因黄丽身份证不慎丢失,未能及时办理。同年9月,窦涛将该房卖给自己的妹妹窦萍,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去年2月,黄丽外出打工回家,对该房屋进行简单的装修,准备搬进新家入住。然而麻烦来了,同年3月10日,窦萍也准备对新房进行了装修,却发现房屋已经装修好了。窦萍认为,黄丽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并于次日起诉,要求黄丽对该房屋恢复原状。

法院经审理认定,窦萍已取得该房所有权并办理了产权登记,黄丽未经窦萍同意擅自装修该房屋,其行为侵害了窦萍对该房屋合法享有的物权。据此,法院支持了窦萍的诉讼请求。

  拒绝执行 起诉要求还房屋

判决生效后,窦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房屋恢复原状工程量大,又遇上黄丽多次阻挠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黄丽也越想越气:“我明明付了钱买了房子,还花钱装修了,结果房子竟不是我的,还要把装修拆除。”今年2月4日,黄丽一纸诉状,将窦涛、窦萍一并起诉到长寿区法院,要求归还房屋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开庭时黄丽非常激动,如果事情处理不当,难以化解黄丽的怨气,法官准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