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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应尽量避免误伤刚需

发布时间:2013-3-21 0:09: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 【字体:

文/王营

在本报报道“北京(楼盘)酝酿国五条意见征询稿消息称,京籍单身、离异人士限购加码”后,记者接到了一个读者的电话。

这位读者告诉记者,自己家庭名下有两套房,按照北京市目前的规定,已经没有新购一套房产的资格。本打算采用最普遍的办法假离婚,但本报的这条消息让他们担心,是不是要加快办理假离婚购房?

在所有的行政调控中,没有漏洞是不可能的。据记者这两年的观察,有相当一部分群体,反复通过假离婚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优惠。政府查缺堵漏疲于奔命,但在一线城市住房资源供不应求的背景下,行政调控手段的效力是有限的。

在货币超发的背景下,许多中产家庭疯狂追逐房产,更愿意将房产作为保值增值的渠道。人们对此笃定不移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地价不跌反增,更有甚者常常超过周边房价。

在土地财政难以撼动、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步履维艰的背景下,最简便易行的还是行政调控。但政府部门可操作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如果针对假离婚对单身、离异家庭进一步限购,也不足为怪。

但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需要明确的是,楼市调控政策的是为了抑制投资投机需求,而对于刚性需求,应当予以保护。遗憾的是,既往的政策,已有相当一部分真实的刚性需求被误伤。

比如,上海(楼盘)针对未婚无户口作出了不得购房的规定。这条政策背后的逻辑是,对于没有上海户口的外地人而言,不结婚就没有居住需求。换言之,要想有居住需求,就要结婚,甚至可以选择“假结婚”。难道这真的是政策想看到的?

又比如,北京市针对外地人在京购房,规定需要连续5年缴纳社保,不得断月,补缴无效。而在现实中,有相当一批在京工作的刚需,由于公司总部在外地,他们的纳税机关也在外地;有的职工,由于换工作,中间有几个月没有纳税和社保记录。这样的刚需,就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然而,他们难道连买套自己住房的资格都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