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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两套房改房或要退回一套

发布时间:2013-3-19 15:35:00 来源:广州日报广州 【字体: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如果违反房改政策当年先后购买两套房改房,有可能需要退出其中一套。

就房改工作的后续问题,市住房保障办日前正式下发通知,当年违反房改政策规定先后购买两套公有住房(即房改房)的,若第一次购买的住房已达本人1999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面积标准下限,必须退出其中一套,单位将原购房款退回,款项可从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

若第一次购买的住房未达本人1999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面积标准下限,并且符合广州市1999年换购、补购公有住房政策规定的,允许按照1999年出售成本价评估标准补办换购或补购第二套住房手续,超标面积部分按接受处理时的市场评估价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