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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某些卖房者通过离婚避税 可用法律惩处

发布时间:2013-3-14 8:31:07 来源:新京报北京 【字体:

如果对违法行为每次都降格处罚,甚至不处罚,法律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在人们看来,违法就可以占便宜,守法自然也就吃亏了。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

不要看是怎么说的,而要看是怎么做的。对遵纪守法的宣传再多,都不如一两件执法违法案例影响大。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教授高抒

审议“两高”报告过程中,一些代表委员痛批身边的习惯性违规违法现象。对于开车打电话、集体闯红灯、公共场所抽烟等不文明和违法行为进行了热议。

情形1 心存侥幸 集体“违法”

“绿灯亮了不走,红灯亮继续开,不用看,司机一定是边开车边打电话。”“凑够几个一起走,也不管红灯绿灯”……说到最让人无奈的习惯性违法,一些代表委员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开车打电话和集体闯红灯。

“抓到罚款一百元,扣两分,有些人不在乎。”南京交警陈军说,一些人之所以屡屡违法,主要是心存侥幸,或认为法不责众。

其实,不守法的代价比受经济处罚更严重。公安部交管局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约7万人死于车祸,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违法占用对向车道等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国“伤害死亡”的首因。

代表委员们认为,开车打电话、集体闯红灯、堵塞消防通道……这些常见的不良行为,很少有人将之与违法违规联系起来,但这些正是危险的开端。

情形2 有禁不止 视而不见

“(我们)一帮导演到了新加坡不敢抽烟,可是到了珠海,在有警告的情况下依然抽!”全国政协委员成龙曾谈到执法不严、有禁不止的现象。

公共场所抽烟、市场使用塑料袋……许多常见陋习已被明令限制,为何依然堂而皇之地上演?当违法成为常态,有些人因为习惯而麻木,对规章禁令视而不见。

“他们当众掏出打火机时,谁想过在公共场合抽烟是违反法规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郭启勇说,用法律来管理习惯很困难。在他的经历中,只有少数几次看到在公共场所吸烟者被处以罚款,更多人依然对禁烟令置若罔闻。

情形3 一时冲动 “激情违法”

有人以为,日常生活中的违法违规,多数出于绕开规则的“小算计”,甚至暗中窃喜占了便宜。但当这种习惯性违法违规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可能成为我们难以承受之重。

2月21日,一架从合肥飞往深圳的飞机,被爆炸物举报电话逼停,备降南昌机场。警方最终查实,起因是一名男子与女友闹矛盾,逼停飞机只是为了挽留爱情。类似逼停航班、逼停大巴的事件,多次见诸报道。事后当事人多悔称是一时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