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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并非越权立法

发布时间:2013-3-12 1:02: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 【字体:

国务院出台的“新国五条”提出,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对此,有观点认为这一规定于法无据,属于越权立法。“这一"新规"没有越权。因为国务院并非在立法,而是在执法。所以我也希望,新闻媒体能准确地从法律角度解释这件事情。”3月7日,朱光耀对本报记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