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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避税妙招” 律师大多不靠谱

发布时间:2013-3-8 10:48:00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字体:

随着“国五条”细则的出台,不少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都想赶紧“甩盘”。在“国五条”细则还未正式出台前,网络上已经有各路高人想出不少避税的“段子”:假离婚再复婚法,借款还房法,阴阳合同法等等。这些“段子”看上去很有趣,但究竟管不管用?难道真是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此,广州深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华提醒,这些“段子”大多并不靠谱,而且风险极大。

假离婚:小心“人房两空”

这类避税方法首先是让买卖双方夫妻离婚;然后让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屋归属买方异性;最后再让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需要结婚、离婚费用,加上房产证更名的费用,最多只要几百元就可以搞定一套房的交易过户。这样的避税办法,可以节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的过户费用。

专家解读:该方法虽然可以进行合法的避税,但它存在巨大风险,是以伦理道德和家庭幸福做赌注的。一旦操作不当,假离婚变真离婚,假结婚变真结婚,那就得不偿失了。一旦上述情况出现,整个交易就相当于白费,不仅经济损失追不回来,而且可能“人”也没有了。另外,整个交易过程中并没有法律保障,因为这样的“假离婚”不可能签订合同或契约,国家也只承认结婚证和离婚证,并不承认“假结婚”。

风险:这个办法虽然省了钱,但是对夫妻之间的感情与信任是巨大的考验。

上诉抵偿:费财费力有风险

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换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没有。

专家解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抵押并不是真的一分钱不花就可以办理,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抵押登记是要交费的。有人说可以不办抵押登记,其实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卖方就有可能再将房屋进行第二次变卖,此时买方就只能上诉。但上诉时产生的费用就包括律师费、上诉费等等,并且上诉流程非常复杂,费时费力。

风险:诉讼中的诉讼费用的支出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法院会对借条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房屋通过法院指定的机构评估价格可能会低于卖家所能获取的市场价格;其次,在这种方法中卖家同时拿到钱款并持有房产,对买家也具有一定的风险。

阴阳合同:违法犯罪行为

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成交价格,另一份合同是为了规避个税的虚假成交价格。以一套原价100万元,实际成交价格2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果按照新政计征20%的个税,那么需要缴纳20万元的个税;如果通过签署阴阳合同,将成交价格填写成100万元,那么该二手房差额部分就是零,就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