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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在递件时交首付才有保障

发布时间:2013-3-8 7:03:28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字体:

原标题买家急于入住未递件就给六成首付 交易遇阻首付难有保障

急于今年年中结婚入住新房,杨小姐签约后尚未递件就交了六成首付给卖方,并收楼筹备装修。未料卖方未能如期办理提前还贷致交易延后,50万首付能否索回成难题。而卖方认为合同时间未到不着急,若交易延期会按合同赔付杨小姐。

卖方未按约提前还贷买方忧4月底难完成过户

今年1月5日,杨小姐和男友签约购买了番禺锦绣生态园的一套房子做婚房用,总价85万。由于计划年中入住,签合同时和业主委托人丘小姐约定首付从三成提高到六成多,但交钱后就可收楼装修。签合同后,杨小姐先后支付共50万元给丘小姐。

“签合同时,她跟我说过年前银行就可以提前还贷,结果到过年前又说改到过年后才可以提前还贷,现在又说改到4月7日”。杨小姐说,按照合同约定本该在4月底完成过户,现在递件时间起码顺延推迟至6、7月份。

卖方称合同时间未到若交易延期会赔付杨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