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被判赔双倍定金
读者报料
济宁市民冯先生买房时交了12万的定金,之后发现卖给他房子的并不是开发商而是置业公司,且没有相关部门的预售许可。冯先生所买的房子后又被卖给了别人,他一气之下将置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定金。一审判决冯先生胜诉。
□记者采访
冯先生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说,2010年3月份,为给儿子买婚房,在高新区选择了一套120平米的期房,与卖房方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订购单。这套房子总价值40多万,置业公司让冯先生交了12万元的定金。冯先生以为过不了多久孩子就能有房子结婚了,令他没想到的是,在交上定金后的几个月,原本一直紧张施工的楼盘突然停工了。向置业公司询问情况,被告知开发商和建筑商在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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