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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限价房出租不得经营商用 交契税满5年可转让

发布时间:2013-2-21 13:49:00 来源:北方网 【字体:

作为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一直颇受关注,一些购买了限价商品房但由于各种原因暂时空置的市民,担心出租限价商品房涉及违规。对此,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已出台的政策法规中,并没有明确限制限价商品房出租的条款。因此,限价商品房出租并不违规。”同时,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出租后使用人不能更改房屋用途,用于经营或商用。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限价商品房的申请规定为,凡拥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的非农业户籍,家庭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年人均收入在3万元以下,家庭财产人均在11万元以下的家庭,都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同时对于一些单身的大龄青年还有特殊的支持政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单人也可以申请限价商品房,要求上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下,并且名下无房,财产在13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