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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房地产调控 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发布时间:2013-2-21 17:32:00 来源:北京晚报北京 【字体: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并确定了5大政策措施。从今年起,要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并在今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供求紧张格局难改

会议指出,近年来,投机投资性购房得到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形势逐步平稳。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性政策措施,对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缓解供求矛盾、稳定房价特别是遏制一些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关键作用。不过,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并完善有关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为此,会议确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同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此外,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今年建保障房470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