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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房出租并不违规

发布时间:2013-2-21 17:43:00 来源:天津日报天津 【字体:

作为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一直存在争议。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已出台的政策法规中,并没有明确限制限价商品房出租的条款。因此,限价商品房出租并不违规。”同时,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出租后使用人不能更改房屋用途,用于经营或商用。

据了解,目前本市限价商品房的申请规定为,凡是拥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的非农业户籍,家庭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收入财产方面要求上年人均收入在3万元以下,家庭财产人均在11万元以下的家庭,都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同时对于一些单身的大龄青年还有特殊的支持政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单人也可以申请限价商品房,要求上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下,并且名下无房,财产在13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