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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破冰”整两年 房产税扩容时机到来否

发布时间:2013-2-19 10:50:00 来源:山西日报太原 【字体:

上海认定约5万套,应缴税住房约占认定住房总数的20%;重庆在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征税9000多万元……房产税在中国“破冰”整两年,但对于房产税是否扩容的争论也一直不绝于耳。

试点效应初显但非房价杀手锏

2011年1月底,国家有关部门在上海、重庆启动房产税试点。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重庆则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1.2%。

房产税对遏制炒房投机、引导理性消费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远非一些人所预期的高房价 “杀手锏”。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则指出,现阶段试点的房产税方案,对楼市调控所起的作用并不大。

症结: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

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5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自去年年底楼市回暖以来,市场对包括房产税在内的调控“后手”预期再度增强。

不过,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1月表示:“目前一下子拿出一个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方案并不现实”。

进退之间,房产税改革推进的难点何在?

住建部去年年初曾表示将在去年上半年实现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并表示“各省区市及其他城市也在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争取2013年实现全市、全省联网”。

记者了解到,不少地方的个人住房信息统计及联网工作仍存空白。难以想象:有人合法购买的第二套房就被征房产税,而拥有十几套、几十套房的“房叔”、“房妹”却“免税持有”?

如何完善评估技术?试点期间,房产税按住房交易价格为税基计算缴纳,这更多是一种权宜之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价变动在所难免,依“旧价”缴“新税”会越来越不合理。房产税计税从“交易价”转向“现价”势在必行,住宅现价评估技术体系还有待建立。

业内人士认为,现阶段关于房产税的立法还没有全部完成,应该在基础性环节完成后再扩大试点范围。

推进:应注重“征减结合、统筹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