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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两周年 扩容仍遥远

发布时间:2013-2-19 11:30:00 来源:成都晚报成都 【字体:

2011年1月底,国家有关部门在沪渝两地启动房产税试点。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重庆则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1.2%。

统计显示,自试点启动至去年三季度,上海认定的应征收房产税的住房48000多套,约占已认定住房总数的19%。而重庆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确定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

房产税对遏制炒房投机、引导理性消费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远非一些人所预期的高房价“杀手锏”。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累计环比上涨0.1%,同比下降1.2%;重庆房价亦显环比上涨态势;全国百城房价则是环比八月连涨。

尽管去年以来传出湘鄂粤等地多城“纳入试点范围”,但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1月中旬表示:“目前一下子拿出一个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方案并不现实”。进退之间,房产税改革推进的难点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