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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闹市地陷赔偿首日受理50户 无1户达成协议

发布时间:2013-2-17 9:20:10 来源:羊城晚报广州 【字体:

原标题:康王路50个受灾户无一户达成赔偿协议

广州闹市地陷赔偿首日受理50户 无1户达成协议不少受灾街坊一早来到受理点

康王路地陷受灾居民赔偿商谈首日

16日,持续了二十多天的“1·28”广州康王南路地陷事件终于告一段落,康王南路地陷受灾居民的赔偿协商事宜正式分批分期进行。据悉,昨天共有50户受灾群众进行了赔偿协商,但没有一户达成协议。

一天只受理50户

16日早上9时,记者来到设立补偿受理点的岭南文化站的时候发现,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前来协商赔偿的受灾群众。受理点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来当天只通知了43户受灾居民前来协商,但不少居民耐不住心里的焦虑也赶了过来,工作组将受理人数增加到了50户,其余的街坊只能等到第二天再来领号了。

根据要求,前来商谈赔偿的居民需要先在受灾登记点登记领号,然后到审核组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最后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到不同的地点进行具体的协商。施工方中铁七局、广州地铁总公司、岭南街道办事处以及荔湾区国土房管局组成的一个五人工作小组,根据受灾群众各自不同的情况分别在如家酒店、荔湾广场和新华酒店协商相关的赔偿事宜。

在现场记者看到,有不少受灾居民过来填了一个登记表后便又匆匆离去,上前询问才得知他们虽然收到了要求过来协商赔偿的短信,但是并没有被告知需要带什么相关证件,现在只好回去办理。

回四川老家过年的李小姐告诉记者,她位于和平中街的仓库在此次地陷中受灾,收到通知后专门提前从老家赶了回来,现在却因为证件不齐而无法办理。“像这种情况应该早点通知的,现在好多证件没有准备,只是领个表又回去,来回跑办不成事情,效率太低了。”李小姐抱怨道。

共有103户要协商

在岭南街道办,记者看到粘贴的《康王路地陷事故补偿工作公告》,按照其规定,鉴定为一般受影响的房屋,给予300元/实际住户的慰问金,春节前已发放的不再发放。商铺房屋则给予警戒期内,财产所有人的室内财产损失一次性补偿。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则根据房屋鉴定评估报告的结果,一次性给予房屋损坏修复补偿款及财产所有人的室内财产损失一次性补偿。拆除房屋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标准,给予产权人补偿以及财产所有人的室内财产损失一次性补偿。倒塌房屋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标准,给予产权人补偿并在财产所有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后,按国家标准给予财产所有人一次性补偿。

办理的房屋业主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房产证和结婚证。房屋租户需与房屋业主一同前来办理,房屋业主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房产证,房屋租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临时安置协议或租房合同、营业执照等原件及相关完税证明,涉及财产损失的,需提供财产损失清单和材料证明。此外,非本人办理的,则需提供受托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经公证单位确认的委托证明材料。

据介绍,地陷事件一共对402户居民造成影响,其中309户在完成安置和慰问之后,已经不受影响。目前,参与赔偿协商的居民一共有103户民。

针对309户受灾群众对仅得300元慰问金不满的情况,广州地铁总公司建设事业部苏振宇工程师说,现在只是按照一个标准进行赔偿,如果有对赔偿提出质疑的可以提出诉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街坊赔偿诉求各异

记者现场观察发现,受灾群众诉求各不相同,在赔偿诉求一栏,不少街坊填下了“租金、转让费、经营损失”等。

杨先生位于康王南路A座的鞋店在此次地陷的受灾范围中,16日早上,他从9点到下午5点多,一直就在忙着办理受灾协商的事情。杨先生说,自己的店铺是从物业管理公司租来的,但是当初交了10来万元的转让费,装修的时候也花了不少的钱,现在协商只讲直接损失的话,他觉得有些不公平。杨先生告诉记者,像他这样情况的还有十多户,他们都很担心不能拿到转让费和装修费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