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房产 >> 滚动新闻 >> 浏览文章

天津已承租公租房家庭 符合条件者可购保障房

发布时间:2013-2-17 10:15:00 来源:北方网 【字体: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记者来到南开区房管局的保障房受理大厅,这里一如往日的热闹,咨询窗口前已经站满了人,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服务态度一如既往,精神饱满地迎来节后办理业务的首轮小高潮。

记者在南开区房管局受理大厅,四楼的整个中央大厅都用于公租房的咨询申请,墙上相关宣传资料张贴在明显位置,前来咨询的人们往往都会先到这里来做个基本了解,再去咨询。虽然今年的公租房申请已经有一个来月了,但咨询窗口前依旧排了不少人。家住西湖村的李阿姨节日期间串亲戚听说自己的家庭条件符合公租房政策,于是一早就前来咨询相关政策,工作人员得知李阿姨的来意后,认真讲解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并耐心说明了申请流程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截至上午10点,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已为20多位市民解答了问题,并正式受理了6户市民的申请。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市民咨询公租房政策存在两个普遍的疑问:

未预申请家庭还有机会吗?据了解,截至2013年4月30日,按照已取得《通知单》家庭首选项目意向,如首选项目的家庭数量多于房源数量,各区房管局停止受理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如首选项目的家庭数量少于房源数量,自2013年5月起,各区房管局同时受理已取得和未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家庭的申请,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具《通知单》;当取得《通知单》的家庭数量与剩余房源相当时,各区房管局停止受理该项目公租房承租资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