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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城区240元m2

发布时间:2013-2-17 11:07:00 来源:西安日报西安 【字体: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建委日前下发《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对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作出调整。其中,主城区范围内的项目,按每平方米240元计征,其中每平方米90元为地铁专项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范围及用途为:我市城市规划区,县城和重点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和个人均按建筑面积缴纳城市配套费。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道路、桥涵、供水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征收标准主城区范围内(碑林区、莲湖区、新城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以及西咸新区西安行政辖区)的项目,按每平方米240元计征,其中每平方米90元为地铁专项配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