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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在北京投案或可判10年

发布时间:2013-2-7 8:04:24 来源:羊城晚报广州 【字体:

神木警方已对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展开核查

陕西房姐在北京投案或可判10年

在神秘失踪十几天后,“房姐”龚爱爱终于在北京被神木警方抓获,罪名是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并于4日被刑事拘留。北京是“房姐”最初曝光的地方,龚爱爱在北京被抓,或许并不奇怪。

“房姐”系主动投案

5日,记者从“房姐”龚爱爱身边一位关系密切人士获悉,龚爱爱与现任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杨利平、煤炭老板韩某,三人一起在北京SOHO买房,韩某为中间人,正是他参与办理了龚爱爱的北京户口。这位知情人士称,韩某在内蒙古鄂尔多斯被警方控制。

他告诉记者,自龚爱爱被爆出在北京有数十套房产、4个户口后,一直是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因其迟迟不露面,媒体将新闻关注点逐渐扩大,她的亲属、朋友都受到媒体侵扰,为了避免影响更多的人正常生活,“龚爱爱采取主动投案的方式。”

龚爱爱此前究竟身在何处,似乎成了谜。知情人称龚爱爱起初在西安,不过其子女长期生活在北京,房姐事件曝出后她又赶到北京照顾孩子。

经相关部门调查,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木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由自然人、县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的区域性股份金融机构,无国家资金和集体资金入股,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龚爱爱本人系长期合同工,非国家公职人员,是单位聘用的副行长。2012年6月因要管理家族企业,龚爱爱向单位递交了辞呈,2013年1月2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批准其离职申请。

所涉罪名最高可判10年

龚爱爱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当地警方立案。有律师指出,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具体该如何定罪量刑,仍需根据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结果才能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