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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村一处安置房 延期4年未交付

发布时间:2013-6-26 5:04:00 来源:扬子晚报南京 【字体:

家住原南京(楼盘)市白下区小松涛巷的刘女士等居民最近向扬子晚报记者反映:她们那里2007年拆迁,当时她们40多个住户与拆迁单位约定购买位于莲花村的中低价商品房,并于2009年入住,价格是每平米4000元左右。但是一直到现在,她们也没能住进安置房,何时能住进去也不得而知。最让人无奈的是,房子现在的交付价格每平米还上涨了2000多元!

刘女士等人告诉记者,她们原先住在白下区小松涛巷附近,2007年拆迁时和拆迁单位约定的是2009年入住位于莲花村的中低价商品房。当时拆迁单位承诺的房价的每平米4000元左右,之后还让大家交纳了20万定金。“当时说如果不交定金,就视为自动放弃,我们基本上都交了钱。”

然而,本该在2009年交付的莲花村安置房的建成时间却不断推迟,直到今年5月份前后才基本建成。交付的房价竟然从当初承诺的4000元左右涨到了6300元,这让刘女士等业主更加不能接受。“我们是交了20万定金的,所谓定金就是说我们交了钱把房子定下来了。我们是有协议的,当初谈好的价格,现在怎么能出尔反尔呢?”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房价上涨呢?记者日前来到白下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了解情况。该单位一位副总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安置房延期交付才导致价格上涨,现在南京市物价局审核的房价达到了每平米6390多,但是对于当时承诺给老百姓的4000元至4200元每平米的房价不会改变,这笔2000多元的差价不会让拆迁户来承担,应由拆迁单位来承担。

在一份南京市住建委2012年8月份出具的《关于白下区莲花村中低价商品房差价款方案的批复》上,记者看见:如果当时没有约定,那么,差价应由拆迁人,也就是当时征用小松涛巷地块的南京勋远置业有限公司承担。白下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表示,正是由于拆迁单位勋远公司对于承担这笔近800万元的差价存有异议,才导致刘女士等这批拆迁户的入住的时间一拖再拖。

对于这种说法,南京勋远置业有限公司却予以否定。该公司总经理表示,拆迁是由政府出面进行的,勋远公司没有直接参与,他们是一次性将拆迁工作承包给原白下区政府下属的金企辉拆迁公司进行拆迁的。至于这笔800万的差价是怎么产生的?勋远公司方面认为是因为莲花村安房延期交付再加上楼市成本的变化造成的,施工单位可能确实有亏损,但这笔损失不应由勋远公司承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这笔每平米约2千元的差价,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拆迁公司,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这笔钱不应该由拆迁户来承担。这一点是好的。但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这笔损失,双方却持有巨大分歧,至今也没有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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